最大haosf合击传奇发布网


当然部分企业内部的私有链也有其应用价值,一些基于云管理的SAAS系统除储存认证环节外,许多雏形已经和私有链十分相似。

2.区块链盈利的三个阶段。

具体来说,区块链的盈利化可能将分为三个阶段。

第一阶段,区块链仍然是一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,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的企业可以收取技术服务费,在一些诸如茅台酒、奢侈品的防伪系统上,也可以利用这种技术。

第二阶段,落地到细分的应用环节,目前来看储存、游戏运营、用户支付、货币发行、投资基金多种场景也可通过区块链的方式实现,但这部分盈利属于应用发行方,就如同某网络游戏厂商利用C++编写一个游戏,C++就是区块链技术,但赚钱的还是厂商,不过短期来看大规模应用仍然存在难度。

第三阶段,货币化、证券化、生活化得到公允认可。

考虑到货币发行权本质是由国家暴力机器垄断的,所以铸币税的产权人也必定属于政府部门,货币、证券的区块链化也必然需要经历一个公权力去了解、接受、允许的过程。

但可以预期,这种技术也将对货币数字化带来深远影响,而这一模式下的盈利空间则不可限量。

以上三个步骤就像互联网进化过程中的“3G网——智能手机——微信——公众号、小程序”一样。

必然有其先后,也能够形成互动效应。

基础设施的完善会为应用落地提供先决条件,而应用的被发现会让市场意识到提升基础设施技术的重要性3.代币不是庞氏骗局,但绝不可能成为价值投资。

3.1·许多人是通过比特币发现区块链技术的,许多不理解区块链技术的人,喜欢将比特币等代币称为庞氏骗局。

在如今互联网诈骗横行的世界里,对新生事物心怀芥蒂可以理解。

庞氏骗局作为一种金融诈骗模式,必然要求欺诈主体有种种动作,例如货源归边来炒高价格,借新还旧等。

但在比特币生态中,本思聪等创始人只是设计了一种游戏规则,比特币的上涨并没有对创始人产生任何利好,而在比特币节点扩散后,创始人既无法操纵比特币价格,也无法从涨价中获利。

因此,“庞氏骗局”骗的这个主体并不存在。

指责者们对比特币的控诉,正如堂吉诃德向风车的宣战。

3.2·比特币等代币的对标资产从来就不是法定货币,一切有关比特币能否成为货币的讨论都是空费唇舌。

比特币总量恒定为2100万枚,通缩属性不具有可调节性,无法满足商品流通需要。

相反,其对标资产应当是黄金等稀有资产——其无限可分、总量恒定、产量趋减等性质,和黄金如出一辙。

事实上,比特币诞生早期创始者也想将比特币注册为“比特金”,但由于已被抢注进而成为了比特币。

3.3·但正如黄金投资一样,比特币的最大问题是它作为基础资产不会产生任何现金流,这也是价值投资者们最恐惧的噩梦。

所以比特币们注定是一场基于区块链IP、总量不断稀缺、法币不断贬值下的共识型投资(TOUJI),即持有者愈来愈多,认知范围越来越广。

3.4·比特币网络在区块链技术中非常落后,它的网络速度非常窄慢。